发表时间:2014-08-07
市民咨询住院医药费报销问题
自己是职工医保,因静脉曲张,在历下区经十路省中医东院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1000元左右,来电咨询医药费报销比例,请职能单位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4-08-0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落实,济南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时应首选去除医保目录外自费项目和住院起付线,剩余费用按1万以下、1万至24万、24万至44万三档分档,分别按85%、88%和90%三项比例报销。因来电人尚未结账,我处无法查询其报销情况,告知其结账后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处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