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8-01
市民咨询黄标车报废补贴
自己住在市中区,自己的汽车是工程汽车,2013年11月份被检测为黄标,咨询黄标车报废补贴可以领取多少,咨询是否有必须强制报废的政策。
回复时间:2014-08-0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环保局回复:
经落实,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与时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四个时段实施。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黄标车淘汰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资金补贴标准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自愿将车辆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然后按申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