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2-14
市民反映某公厕收费问题
槐荫区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南邻的移动公厕,来电人称该公厕按照0.5元/次收取费用,对此认为不合理,来电要求投诉。请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4-02-1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落实,目前,槐荫区有4处对外承包的公厕,分别是市立五院后水冲公厕、市立五院前生物公厕、经十路与经七路口西北角移动公厕、辛西路西口移动公厕。以上四处公厕属于移动公厕,是早年市环卫局(现市城管局)投放全市的移动公厕,由市局与公厕承租人签订的承租管理协议,公厕一部分管理间可作为经营使用,按照合同规定公厕每人每次收费标准是每次0.5元,是有偿公厕。由于协议未到期,目前该移动公厕的管理和保洁仍按照合同由承租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