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1-16
市民反映某诊所未办理税务登记证问题
历下区县东巷明湖小区东2区有一家诊所,名称为历下立康诊所,该诊所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希望职能部门落实查处。
回复时间:2014-01-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经调查,被举报单位自开业以来,由于业主缺乏税务知识,既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处理意见及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21号公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为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我们现已对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经营者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