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1-08
市民咨询房屋买卖时所需缴纳税种
房屋房产证上的房产性质为配套公建,咨询买卖时需要交纳哪些税种及交纳多少税,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4-01-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接到工单后我局纳税服务中心立刻与咨询人取得了联系,向咨询人进行了解释。地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3年9月22日18:00时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届时旧版项目管理系统开票业务停用。针对纳税人涉及的开发商开具地税监制的《山东省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所需的项目管理系统,需要在10月11日才能启用。 纳税人所反映自己购买开发商的一手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告知需提供9月30号之前的地税发票或地税收据才能提取公积金的问题,目前我们地税部门已经下发相应的处理措施,在9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对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的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其开具单机版《山东省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购房者据此办理公积金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