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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12-12
市民反映办理一卡通未开发票问题

在市中区八一立交桥南首山东一卡通营业厅开办新卡,来电人称工作人员不给开具正规发票,对此表示不满。请相关部门落实查处。

回复时间:2013-12-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根据鲁地税函【2008】39号文件规定,一卡通公司收取的充值款项为客户在公司的预存款,性质为往来款项,只能开据《山东一卡通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专用票据》,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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