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9-18
市民反映新农合住院报销问题
家住济阳县曲堤镇某村,自己已经59岁,现在患有肝硬化患者,已经参加新农合,7月6日在济南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8月15日出院,总共花费2万元左右,但是回当地不给办理报销手续,来电人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尽快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回复时间:2013-09-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阳县回复:
根据我县2013年新农合报销办法规定:在县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需要回济阳县卫生局农合办公室报销费用。当事人去的是曲堤镇中心卫生院,所以无法报销。已告之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县农合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