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明堂路眼明泉北首的文化长廊,4-5年前被章丘市建管局将长廊租赁给他人经营饭店,现此处饭店租赁期已满,希望相关部门协调章丘市建管局将此处长廊收回,供居民休闲使用。
章丘市回复:
谢谢您对我单位的关心和支持,饭店租赁于8月24日期满,现在我单位积极与对方联系商谈,对饭店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