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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8-06
市民反映房产证盖章问题

自己在历下区和平路城基中心购买了一套商用住房,现想用此房注册一家公司,近期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到山师东路居委会在房产证上盖章,但是居委会却不予受理,未告知具体原因,来电寻求帮助,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协调居委会给予盖章。

回复时间:2013-08-0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下区回复:

经落实:来电人反映的上述问题,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来电人说明,既然自己的房产证为商住两用,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四邻同意,来电人在此经营不扰民且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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