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7-30
市民咨询驾驶证扣分问题
单位的一辆汽车,2012年至2013年因违章扣了24分,咨询根据2013年新政策最多可以扣几本驾驶证的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解释。
回复时间:2013-07-3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交警支队回复: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93号)要求:为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具体规则: 3个驾驶人(非机动车所有人)在一年内(处理之日前推一年,例2013年5月1日来处理的,则从2012年5月1日至今开始计算)处理同一个机动车的,第3个人就自动进入嫌疑业务;同一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处理3个非本人机动车的,处理第3辆车进入嫌疑业务。处理车辆违法时应当“谁驾车违法谁接受处理”,建议当事人按照规定接受处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