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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7-23
市民反映无犬证狗被带走问题

自己是天桥区北坦路北坦小区的住户,7月1日左右在小区院内,因自己家的狗没有办证,济南市市局工作人员将自己家的狗逮捕,咨询自己的狗到哪里领取。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7-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公安部门查处,无证的犬只会在稽查队暂存48小时,等待犬主来接受处理。如犬主不在有效期内来接受处理,犬只将被视作弃犬被送走,一般中小型犬被送往泰山小动物保护中心(遥墙镇临港开发区张越家村),大型犬被送往市局养犬留检所(仲宫镇营而蔬菜基地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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