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7-09
市民反映车辆无法挂牌问题
自己购买国三标准的重型货车,已经缴纳购置税与车险,但是现在实行国四的标准导致自己的车辆无法挂牌,咨询职能单位是否有解决方法。
回复时间:2013-07-0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交警支队回复:
根据环保部2011年第92号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因此自7月1日起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压燃式汽车不给予注册登记。当事人的问题只能等环保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后方能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