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6-24
市民反映晚婚人员发放补助金问题
居住在历下区甸柳小区,归甸柳居委会管辖,居委会规定晚婚的人员可以发放补助金,自己在2011年结婚(属于晚婚),2012年到甸柳居委会领取补助金时被告知,自己结婚时没有及时上报无法发放补助金,咨询居委会的答复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6-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下区回复:
经落实,根据晚婚晚育政策,晚婚的人员要在结婚当年度将结婚信息上报居委会,方可领取晚婚补助金。该来电人未在结婚当年上报信息,故不能领取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