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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5-21
市民咨询生育报销问题

单位给缴纳了两年的生育保险,因对象没有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对象5月份生育,孩子因早产住院,咨询此费用能否进行生育报销,请相关单位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5-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告知孩子的费用不能在生育保险报销;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之内,落户、参保、缴费的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并告知其去长清五峰山劳保所咨询参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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