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4-19
市民反映强制工商户购买操作系统问题
文化局下达通知强制要求个体经营印务的工商户需要购买金山操作系统,否则不准经营,对此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是否有相关通知。
回复时间:2013-04-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文化执法局回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做好版权保护和版权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字[2006]2号)和省版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鲁权字[2013]5号)文件要求,去年省、市两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已经完成,今年重点是加快推进我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从事商业经营性企业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对现在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要求停止使用盗版软件更换正版软件。对拒不更换正版软件的经营企业,按照《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依旧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字[2006]2号)和省版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鲁权字[2013]5号)文件要求,三类通用软件(办公软件、系统软件、杀毒软件)必须正版化,政府软件正版化由政府采购完成,企业根据自己需要自行购买,在软件品牌上无强制指定,必须保证正版。目前,计算机系统软件(通用)只有微软,办公系统软件(文字处理软件)有微软、金山、永中等,杀毒软件根据需要自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