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4-12
市民反映办理港澳通行证问题
3月25日在天桥区交校路出入境办理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由于4月7日急用,要求帮助督促尽快办理。
回复时间:2013-04-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1、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2、山东省公安厅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将规范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十个工作日。 3、《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在工作时限中规定了加急情形:“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如申请人关注办证进度,可以拨打取证回执单的办证进度查询电话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