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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3-21
市民反映办理房产证收取代办费问题

自己是市中区鲁能领秀城的业主,现在鲁能亘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找的代理公司要收取代办费,咨询是否合理,希望相关单位落实解决。

回复时间:2013-03-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另外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办房产证。根据物价政策规定:代办房产证收费属市场调节价,可由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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