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3-11
市民反映某药店发票无法打印明细问题
济南市中区大纬二路路西的建联中药店总店,微机销售发票(小票)不能打印明细,只写药或中药,有欺诈之嫌,如果用医保卡刷牛奶、洗发水、花生油之类的商品也发现不了,希望政府部门对此药店的全部门市部监管,能让打印的微机发票体现品种、单价及支付方式(现金、信用卡、医保卡等)。
回复时间:2013-03-1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国税局回复:
我们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调查。经查,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拟对该公司应开具未开具发票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该企业表示接受举报人的建议,按规定开具发票并填开售货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