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自己曾经因吸毒被公安部门查处,被公安部门处理后没有再发生过吸毒事件,咨询自己以前的不良记录能否消除。
市公安局回复:
根据《戒毒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吸毒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但违法记录不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