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2-26
市民咨询无工作遗属是否有生活补助
父亲2012年8月8日去世,去世前已经办理过退休并是济南市某局主任,母亲没有工作,咨询母亲此种情况每月是否有生活补助及具体的发放金额,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3-02-2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济人社发[2012]121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的,母、妻满50周岁,或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从2012年6月1日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50%执行。工作人员死亡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原工作单位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