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槐荫区某私人企业工作,单位在2006年给缴纳不到一年的养老保险,后注销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减员,导致现在无法再次交纳养老保险。咨询如何处理。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当事人的原单位已经注销,可以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手续,然后办理减员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