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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2-08
市民反映提取档案问题

自己毕业以后把档案放在了济阳县劳动保障中心,现在要提取档案,工作人员让自己交每年120元的托管费,咨询是否合理,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3-02-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阳县回复:

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人发[1996]118号、鲁价费发[1998]211号),应按照5元/月的标准收取档案管理费用,并上缴财政专户,我局已与当事人沟通。2013年1月1日后产生的档案费用将按照国家新标准收取,单纯存档费用为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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