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22
市民咨询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自己现在户籍在聊城市,持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在济南市工作满三年,在市中区白马山南路宏瑞星城小区购买一处房产,有80平方米左右,此房暂时没有房产证,需要两年后才能办理下房产证,咨询自己是否可以根据“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将户籍迁入此房,并将妻子的户籍也迁入,希望有关部门落实解答落户政策。
回复时间:2013-01-2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当事人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可带妻子一同按此政策落自己实际居住产权住房(未取得房产证,需该小区经民政部门正式命名,楼门牌号必须健全,小区具有入住条件而且居民必须实际入住,不是冻结区域,开发商资质健全,可凭购房合同、发票由派出所核实是否具备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