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济南户籍,2010年曾在青岛购买两套商品房,其中一套为商贷。目前在济南本人名下无住房。请问现在是否可在济南购买两套商品房?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回复:
已联系来电人并告知,按照相关规定,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已向其解释清楚,其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