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段店镇刘庄南街11号院内有个加工肉制品的厂房,卫生条件很差,没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查处。
市质监局回复:
接到举报后,我局立即责成槐荫分局调查处理,根据槐荫分局回复:我局针对该加工点存在问题,已下达了行政建议书,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报我局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