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12-29
市民咨询流产后是否能休假
自己在济南市事业单位上班,之前意外怀孕,现已做流产手术,咨询是否有产假,若是请假,是否算入考核。
回复时间:2012-12-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关于“是否享受产假的问题”答复服如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如请假是否算入考核的问题”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