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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11-15
市民反映社会上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问题

2009年6月份哥哥在社会上办理退休,户籍地在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小区,单位已经不存在,咨询独生子女费如何落实,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11-1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口计生委回复: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应出具下列证明之一:原始档案;夫妻一方某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证号;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原发证机关(原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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