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山东省血液中心的集体户口,地址在山师东路22号,妻子是泰安市户口,来电人称现想要办理准生证,妻子户籍地计生部门要求男方开具初婚未育证明,咨询此证明到何处开具。请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市人口计生委回复:
当事人可以先到单位开具初婚未育证明,再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