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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9-26
市民反映开具初婚未育证明问题

自己是山东省血液中心的集体户口,地址在山师东路22号,妻子是泰安市户口,来电人称现想要办理准生证,妻子户籍地计生部门要求男方开具初婚未育证明,咨询此证明到何处开具。请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9-2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口计生委回复:

当事人可以先到单位开具初婚未育证明,再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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