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9-12
市民咨询家庭农场申请问题
自己是商河县许商办事处某村的村民,听说承包土地50亩地以上,可以到工商部门申请“家庭农场”办理注册,咨询此消息是否为真。
回复时间:2013-09-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工商局回复: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河分局接转办件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和许商工商所进行调查回复,具体情况如下:经查,来电人咨询承包50亩土地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的情况,根据《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可以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依法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3、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4、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的规定,来电人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承包50亩土地可以申请办理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