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9-09
市民咨询退保手续问题
丈夫之前在天桥区北坦裘革制品厂总厂工作,户口在市中区回民小区,该单位在2009年宣布破产丈夫失业。工作期间单位已给缴纳社保,丈夫于2013年8月15日去世,咨询是否可以为丈夫办理退保手续以及如何办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9-0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根据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经查询其丈夫生前是在社保局天桥区办事处参保,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业务需要到天桥区办事处办理。携带以下材料: 1、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 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 《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两份 (经办人到天桥区办事处领取) 6、 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因单位破产,经办人可以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