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9-09
市民反映择校生政策问题
自己和孩子的户口在重庆,2007年孩子就读槐荫区阳光100小学一年级,当时以择校生身份就读,2008年在槐荫区阳光100小区购买房屋并且取得房产证,小区对口学校是阳光100小学,2013年7月孩子六年级毕业时发现孩子仍是择校生,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9-0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调查,按照济南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政策,小学生在入学之初系该小学招生范围之内的孩子均按照正规报名程序进行电子学籍注册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则按照择校生登记,并且该身份一直保持到该生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鉴于此,信访人的孩子小学入学时属于择校生,其升入初中后依然还是择校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