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妹妹,居住在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办事处王家闸村。外甥于2011年因事故去世,属于独生子女。现妹妹与妹夫生活困难,咨询是否可以领取相应的补助。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
历城区回复:
经了解,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均年满49周岁的可以申请特扶资金,由村委上报到办事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