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8-12
市民反映开具户籍证明问题
上学时将户口迁到天桥区宝华后街3号,归属宝华街派出所,现在已经毕业,因开具单身证明,需要派出所无法户籍证明,但是宝华街派出所不给开具,只能办理户口迁移,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出具户籍证明。
回复时间:2013-08-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接此件,派出所高度重视。民警就诉求人诉求内容电话联系并已回复诉求人。诉求人反映的地方天桥区宝华后街3号,是一所学校,现该学校已不存在。因诉求人早已毕业5年,又因诉求人的户口是学校集体户口,非正常济南市户口,无法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