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8-07
市民反映税控设备收费问题
济南纳入营改增的工商户,地税的税控机要作废,需要重新交钱到国税购买税控机,认为很不合理,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3-08-0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国税局回复:
接到市民服务热线转来的关于咨询“税控设备收费”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相关处室人员进行落实,现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答复如下:我们与韩先生电话联系得知,韩先生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主管税务机关给审核的山东省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是不需要办理税控设备的,需要在山东省国税局网站上下载一个开票软件,直接打印发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