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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7-22
市民咨询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问题

自家有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房产证上登记为对象的名字,但是现在想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还房贷,询问是否可以,该如何办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7-2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当事人可以携带贷款合同、近期12个月的还款明细、身份证、结婚证、公积金审批表、支款凭证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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