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7-17
市民咨询献血者报销输血费问题
居住在市中区白马山西路29号嘉坤苑小区,之前在泉城广场献血(采血单位是济南市血液中心),自己在市妇幼保健院生育时需要输血,医院告知之前献血人员如在医院用血可以报销,咨询自己应在哪个部门报销输血费,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7-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对其参加无偿献血表示感谢,对其咨询的问题给予详细的解释与答复;请当事人携带献血证、身份证、医院用血发票,到济南市献血办公室报销相应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