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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7-17
市民咨询购房落户问题

自己是德州户口,1999年在槐荫区清河北路新沙小区购买房屋,目前想在济南落户,但购买的房屋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持有房产证,来电咨询能否在济南购房落户。

回复时间:2013-07-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美里湖派出所接此热线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户籍民警了解此事,户籍民警已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告知:外地户口在济南购房迁入落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房屋建筑面积为90平米以上,不包括地下室、仓库。(2)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必须齐全。(3)、本人的户籍证明信(在当地派出所出具)(4)入户人申请(5)、入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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