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7-11
市民反映洗车店税务登记问题
在市中区玉函路开了一家车饰美容中心,税务登记证上有两个章(国税和地税),变更法人时,需要注销税务登记证,现已在国税局已办理完注销,但到地税局注销时却显示信息异常,无法注销,来电咨询怎么办。
回复时间:2013-07-1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接受相应的处罚后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