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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7-10
市民咨询办理输血报销问题

2009年11月份自己在泉城广场献血站献血350毫升,持有献血证,当时工作人员告知直系亲属或自己在医院看病输血的费用可以报销,现在母亲(菏泽户口)在菏泽医院看病,需要输血,来电咨询如何办理输血报销费用的手续,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3-07-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对其参加无偿献血表示感谢,对其咨询的问题给予详细的解释与答复;请当事人携带献血证,医院用血发票,母女关系证明,到济南市献血办公室报销相应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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