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12年后于2010年办理退伍,并落户槐荫区段店镇彭庄村,现在新单位要为自己缴纳社保,咨询自己当兵期间的社保如何处理。希望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告知当事人当兵12年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到新单位后,进行网上申报增员,正常缴纳五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