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7-05
市民咨询医保住院报销问题
高新区孙村街道办事处某村的村民,咨询持有居民医保卡,住院是否可以报销,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7-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依据济南市第232号市长令,来电人咨询在省立医院东院住院报销的事情。告知:1、省立医院东院为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2、急症转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但省立医院特殊情况,可以将急症费用手续拿到区医保办报销,已将政策向来电人解释说明,并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