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6-27
出租车司机反映违章处理问题
自己是出租车司机,违章很多,根据新交规违章处理不完,咨询此种情况有无其他处理办法,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
回复时间:2013-06-2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交警支队回复:
当事人所述情况是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93号)要求:为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具体规则: 3个驾驶人(非机动车所有人)在一年内(处理之日前推一年,例2013年5月1日来处理的,则从2012年5月1日至今开始计算)处理同一个机动车的,第3个人就自动进入嫌疑业务;同一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处理3个非本人机动车的,处理第3辆车进入嫌疑业务。处理车辆违法时应当“谁驾车违法谁接受处理”,建议当事人按照规定接受处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