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劳务介绍所交纳100元钱,给自己找工作。随后给介绍所打电话,介绍所给自己的求职电话号码都是劳动中介的,对此自己认为自己被骗,对此不满,要求投诉此劳务介绍所。请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市中区回复:
经调查,来电人与该单位之间存在误会,经协调,单位已同意退回来电人中介费100元,已告知来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