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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6-18
市民咨询小型饭店能否先营业再办理消防手续

居住在市中区八里洼小区,之前报纸刊登小型饭店可以先营业再办理消防手续,咨询职能单位是否已实施此政策,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6-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了解,根据济工商注册发[2012]10号(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件内容: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饭店,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不要求企业提交消防许可手续。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公安机关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已电话联系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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