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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6-05
市民咨询集体落户条件

自己是河南省的户籍,是外省院校研究生毕业,目前还没有参加工作,咨询若在济南市参加工作,通过单位落集体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何办理落户,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6-05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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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据了解,民警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到其现在还未毕业,已向其详细解答,待毕业后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可分为两种情况往济南落户,符合其中一种落户政策,单位同意接收,可落济南单位集体户或自己产权住房。一种为《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毕业生(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一种为《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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