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5-24
市民反映子女落户问题
自己是外地户籍,在济南有房产并且符合落户条件,孩子已经出生一个多月,未在老家落户,咨询自己在济南落户后孩子是否可以跟随自己在济南直接落户。
回复时间:2013-05-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根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规定: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当事人孩子已经出生需随父母落户后,再按《购房落户》往济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