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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5-16
市民咨询独生子女费补助问题

长清区双泉镇某村,属于独生子女家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来电咨询每年的独生子女费的具体钱数。

回复时间:2013-05-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长清区回复: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现区财政每个独生子女家庭每年补助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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