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4-11
市民咨询购房落户问题
自己的户口在平阴县龙山小区,现在历城区南全福小区西区购买一套房子,房子面积是79平米,房产证的名字为夫妻双方,现在想要落户到此处,之前咨询南全福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需要住满两年才可以进行落户,咨询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自己这类情况是否可以进行落户,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4-1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根据《购房落户》政策: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 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指取得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购房落户应为在我市市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其建筑面积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地下室、车库面积。对拥有共同产权的商品住房,如共同产权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购房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如共同产权人一方系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不再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迁济落户。按此规定,当事人自房产证过户日期起,满两年才可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