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电话反馈 >
发表时间:2013-04-10
市民咨询大学生创业税务优惠问题

自己于2011年大学毕业,准备在历下区开办一家公司(零售行业),办理税务登记时咨询地税部门是否有优惠政策的扶持,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4-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接热线工单后,我局法规税政科对涉及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的连个文件中财税【2010】84号、2010年第25号公告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了明确,且确定了享受减免税的行业和免税政策。因该纳税人2011年毕业,不属于应届毕业生,且从事的零售业,涉及到增值税的缴纳。文件也没有关于增值税的免税政策。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年所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元(含6万元)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优惠适用应往届毕业生的自主创业。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