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4-08
市民咨询养老补助问题
居住在市中区兴隆办事处矿村,户口迁到此处已经7年时间,咨询到60周岁是否可以享受养老补助。
回复时间:2013-04-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中区回复:
根据《济南市市中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45周岁以上,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本规定自2011年1月开始施行。经过人社中心调查核实,反映人已在2011年参保,2013年保费未交。若其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即9年,可以领取养老金。